1. 招标条件
本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佛山供电局2017年新建配网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佛山供电局2017年新建配网工程计划投资28亿元,包括业扩工程和自动化项目,共有下属五个直属区局作为建设单位,计划2018年6月20日和2018年11月20日分两批出具财务竣工决算报告,每个建设单位需按决算批次单独须出具审核报告。 2.3招标范围:对佛山供电局2017年新建配网工程(计划总投资28亿)的竣工决算审计,具体工作内容:(1)对内部控制方面进行审核;(2)对程序、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3)对建设成本和财务收支进行审核;(4)对竣工决算报表编制进行审核;(5)对工程主要设备、主要资产进行现场盘点,以确认账实相符;(6)当审计证据不足,需要追溯到工程造价时,乙方应安排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人员进行工程造价审核。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18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资质要求:经注册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3.拟派驻的审计团队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3人及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经注册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会计师事务所(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用牵头人的帐号进行相关的操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6. 其他:①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2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11月15日至 2017年11月21日。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