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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大路供电分局低值易耗品购置询价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XJW-2017-15招标标题: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大路供电分局低值易耗品购置询价采购公告招

招标编号:XJW-2017-15

招标标题: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大路供电分局低值易耗品购置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大路供电分局低值易耗品购置进行询价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招标的内容如下: 包件 名称 型号及要求 单位 数量 1 防爆强光电筒 详见技术规范 套 40 至尊电筒 详见技术规范 个 8 防爆固态手提控照灯 详见技术规范 套 14 车载遥控探照灯 详见技术规范 个 6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本次招标的必须是合法生产制造商、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投标人近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最新发布的《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 5、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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