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厂石膏处置系统日常维护及委托销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
1.1汕头电厂石膏处置系统日常维护及委托销售
1.2项目概况:汕头电厂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后港,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分别是一期两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1996年投产)、二期一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2005年投产)。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1.1汕头电厂石膏处置系统的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石膏的制作、定制堆放、储存、倒运及相关人员、工器具(车辆)等配套及辅助工作。
2.1.2 工作内容的界定:石膏处置系统所属的设备及其辅助设施的机务、电气和热工等日常维护工作;石膏处置过程涉及相关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真空皮带机、石膏输送系统、石膏库等相关设备;包括石膏输送、倒运、储存等相关的设施和机具的日常维护工作。
2.1.3汕头电厂所辖石膏处置系统设备的夜间日常维护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2.1.4人员的至少配备需求:投标方至少需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和保证足够的人员配备,以满足电厂环保专业、石膏处置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需要: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机务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热控工程师、机务专业维护人员、电气专业维护人员、热控专业维护人员、三班制值班人员(具有操作证)、司机和各专业管理员。
2.1.5负责石膏销售各环节的管理,包括对石膏IC卡系统的日常维护操作,负责装车及计量统计。
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管理或维护的经验。
(2)投标人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管理或维护的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8月14日9:00起至2017年08月20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