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对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运行期安全监测观测及资料整理分析内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溪洛渡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攀枝花至宜宾河段四级开发的第3级,上接白鹤滩水电站尾水,下与向家坝水电站水库相连。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相接壤的金沙江溪洛渡峡谷,左岸距四川省雷波县城约15.0km,右岸距云南省永善县城约8.0km,坝址距宜宾市河道里程184.0km。工程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此外,尚有拦沙和改善库区及坝下河段航道条件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巨型水电水利工程。
2.2 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大坝(含水垫塘)、左右岸引水发电建筑物、左右岸泄洪洞、左右岸岩质边坡、左右岸谷肩堆积体、坝区挡水堵头等。
工作内容:上述工程范围的内部变形、应力应变、渗流渗压、温度监测以及水力学、动力学等专项监测,包括数据周期观测、监测设备设施维护、二次仪表维护与检验、监测资料整理分析和人工巡视检查等。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计划合同工期36个月,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大(I)型水利水电工程内观安全监测业绩(含正在实施的),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
(3)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在类似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4)信誉要求:近3年内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建的项目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未被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列入限制投标的范围;
(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