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汕头电厂全厂消防监控系统日常维护工程。
1.2项目概况:汕头电厂分二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为2×300MW机组,于1993年12月23日开工,1996年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为1×600MW机组,2003年开工, 2005年10月20日投产发电。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汕头电厂消防设备由自动消防及常规消防系统构成,本次工程主要是对全厂的消防设备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全厂消防设备正常、安全运行。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拟按三个完整年度招标,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年签订合同,每年年终将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及汕头电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评审,如果评审不合格,将提前解除合同。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或法人委托单位。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局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或住建局颁发的消防安装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类似的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