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能源集团2017年度集中采购——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材料采购项目,已由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批准,由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2017年度集中采购——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材料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的需求如下) 2.2.1一标段:钢材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所投标产品在营业范围内,须提供钢材原产地(厂家)的相关证明,须提供生产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或等同的质量证明;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所投标产品在营业范围内,须提供代理钢材原产地(厂家)的相关证明,须提供代理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或等同的质量证明,以及代理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等同经厂家证明的经销商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7、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U型棚子及辅材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所投标产品在营业范围内,须提供钢材原产地(厂家)的相关证明,须提供生产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或等同的质量证明,并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所投标产品在营业范围内,须提供代理钢材原产地(厂家)的相关证明,须提供代理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代理厂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及代理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等同经厂家证明的经销商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1月 17 日至2017年11月23日下午16: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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