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432-LTLY-ZB-1716892-1
开标时间:2017-12-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7万元
2017年中国联通连云港市分公司新大楼六楼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项目于2017年11月9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2017年11月14日报名截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第一次招标失败。经招标失败情况分析后,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为2017年中国联通连云港市分公司新大楼六楼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G432-LTLY-ZB-1716892-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 2017年中国联通连云港市分公司新大楼六楼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预算:1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报价应包含货物供应、安装、相关施工及其他相关服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不分标段。
5、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2017年中国联通江苏连云港通信枢纽局房(生产盘活改造)改建工程中联通新大楼六楼机房(330平米)全钢PVC防静电地板采购及安装铺设及话务室(255平米)防静电地板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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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尺寸 |
材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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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钢PVC防静电地板 |
600mm*600mm*40mm |
基材为半硬质的PVC塑料 |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可以是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单位须具有所招标产品的原始制造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原始制造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委托书(原件)。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的,选择制造商。
5、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产品的绿色环保产品证书或其他环境监测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由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包含市级)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保修期限及保修服务要求:投标方应提供至少一年的保修期(从设备终验合格之日起),主要部件严格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标准保修。保修期外应提供有偿维修服务,维修费用及相关配件费用不高于市场价80%。
10、样品提供要求及承诺: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产品样品,相关部门验货如发现配件样品与投标文件不符,中标单位需承担全部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11 月17日至 2017 年 11月24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