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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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拟对2018年1月-2019年12月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二、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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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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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RJ-2017-02 |
2018年1月--2019年12月石灰石粉采购 |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脱硫系统用石灰石粉供应(详见招标文件) |
5万吨 |
五、工程概况和厂址概况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永安市尼葛开发区,距市中心约5km,交通方便。
公司现有2台300MW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供热机组。2014年开始进行脱硫系统改造,采用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工程于2015年竣工投产。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以下各条证明投标人具有下述能力、资质及业绩的资格审查资料,单独装封,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文件;
3、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其经营范围须具备销售生石灰石粉的资格和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重复投标);
4、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运输、销售3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粉的能力;
5、有三年以上火电厂或类似工业企业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
6、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三年所供石灰石粉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都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联合体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年内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因产品问题而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七、投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