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京沈项目部
电力电缆物资招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21JDWDH-W2017-30 1.招标条件 本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京冀段“四电”系统集成、信号、信息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6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承德南(不含)以西至星火站段站前工程及全线站后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335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地处华北地区的北京市、河北省和东北地区辽宁省。线路自北京星火站始,向东北延伸,依次经过北京市顺义区、怀柔区及密云县、河北省承德市、辽宁省朝阳市、阜新市,最后到达辽宁省的省会沈阳市,至沈阳站止,途经两省一直辖市,线路全长696.797km,建筑长度693.763km,北京境内线路长度98.4km,河北境内线路长度191.646km。 北京境内线路长度98.4km,正线路基长18.106km,正线桥梁长57.392km/15座,正线隧道长22.902km/6座,桥隧比为81.6%;新设车站4座。 河北境内线路长度191.646km,正线路基长25.584km,正线桥梁长36.134km/78座,正线隧道长129.928km/49座(含梨花顶隧道),桥隧比为86.65%;新设车站5座。 京沈客专京冀段工程总范围为北京星火站至与河北、辽宁分界点DK283+961,含北京星火枢纽配套工程,具体范围如下: (1)正线部分 自北京星火站南咽喉DK12+200至辽宁分界DK283+961,正线总长度290.019km,其中承德南(不含)以西至星火站段98.373km、承德南(含)以东段191.646km。 (2)引入北京铁路枢纽配套工程 动车走行线(含动车运用所范围):DCDK12+192.542~DCDK9+988.36,长10.037km。 动车走行线右线绕行线:DC右DK12+200~DC右DK4+600,长4.604km。 到达疏解线:SDK15+890~SDK17+100,长1.213Km。 东北环线改建:BHK35+200~BHK37+100,长1.905km。 2.2招标内容:(见附件二: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b、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d、投标人应提供2014至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e、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f、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g、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网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二: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4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1日17:00前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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