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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电珙县发电2018年度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液氨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开标时间:2017-12-12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四川华电珙县发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2-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29万元
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液氨采购
二、招 标 人: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 项目概况: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018年01月-12月脱硝所需液氨。
五、招标数量及技术参数:
数量:1400吨(预估)。
技术参数如下:(按国家标准GB536-88《液体无水氨》优等品技术指标执行)

指标名称

单 位

优等品

备 注

氨含量

%

≧99.9

残留物含量

%

≦0.1

重量法

水分

%

≦0.1

油含量

mg/kg

≦5

重量法

≦2

红外光谱法

铁含量

mg/kg

≦1

六、 供货有效期:本次招标的供货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有权调整此时间)。
七、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除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外,还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3.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除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外,还必须提供所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液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或液氨生产厂家与投标人签订的购销合同。投标人还需提供液氨产品销售的相关业绩。
4.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注明供货周期内的承诺量),承诺供货周期内每次均能保证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5.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没有发生过不良投标行为或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8.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 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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