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冷再对外供热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4号机组冷再对外供热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1-06144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冷再对外供热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上海市北郊长江南岸的宝山区盛桥,距上海市中心约33公里。厂址北临长江,隔江与崇明岛相望;东面为华能上海燃机电厂(3×390MW)和石洞口一厂( 装机容量4×300MW );厂址西邻上海石洞口煤气厂;南面是现宝山区月浦镇盛桥地区。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8年开工,2009年全部建成投产。
本项目针对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冷再对外供热系统改造设备采购招标。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冷再对外供热系统改造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试运﹑验收﹑试验等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开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中对应货物的经营范围。
2.2.2投标人应是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
2.2.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600MW及以上容量电厂类似供货的良好业绩,并须如实提供业绩合同和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包含分包业绩)。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1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1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