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劳务派遣业务,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管辖区域内劳务派遣业务,包括派遣工工资代发,保险代缴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定业务规模及年限,有较为成熟的劳务派遣业务管理模式及经验,并在人员、规模、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顺利完成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承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备且有效。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经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近三年内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4企业近三年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9日到2017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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