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包号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开具);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期限:2017年11月20日0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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