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石永二路东延伸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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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石狮市石永二路东延伸段绿化工程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以,《石狮市经济局关于同意石狮市石永二路东延伸段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狮经计(2013)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石狮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4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详见预算书(审核稿);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97741;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有经过专业培训。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因园林绿化类专业类别尚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即评标时,投标人信用折分系数P值均按1.0计算。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文及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1日18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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