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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筑路公司长春空港港南大路新建段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筑路公司长春空港港南大路新建段材料采购项目编号2017-0218781-LHYT-0010104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

项目名称 筑路公司长春空港港南大路新建段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 2017-0218781-LHYT-0010104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石灰1-2级 3500吨;粉煤灰7500吨;碎石1-3cm 3000m3;山皮石35000m3;防渗土工布 10000m2; 2.使用功能:长春空港港南大路新建段项目施工。 3.技术标准:2.质量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或主要质量技术要求): ①石灰:宜用1-2级的新灰,技术指标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标7.2.1的规定。 ②粉煤灰:烧失量小于20%,粒径在0.001-2mm之间,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大于45%,二氧化硫含量不大于3%。 ③碎石:按《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执行,石灰岩材质;质量要求合格。 ④山皮石:①.饱水4昼夜得出的CBR值满足路基CBR值要求;②.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5㎝;③.含石量大于70%,含泥量不得大于5%;④.不得含有腐蚀物或其他杂物。 ⑤防渗土工布:聚乙烯膜为防渗体两侧采用短纤针刺土工布经热压复合而成两布一膜,电焊搭接;规格、重量见设计图纸。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送货到长春空港港南大路新建段项目。(即招标人施工现场) 6.项目进展情况: 采购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自有资金及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 必须是企业法人(不接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 拥有此类产品的合法经营资格; ⑶ 具备承担招标货物供应的能力; ⑷ 资信良好(财务不健全、净资产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除外); ⑸ 必须能够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可开具17%增值税的证明或三个月内所开17%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 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 ④ 开户许可证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 ⑦ 企业承诺书(油田公司统一格式)或自拟 ⑧ 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⑨ 一般纳税人纳税证明(如有) ⑩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如有) ? 业绩证明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1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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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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