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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安煤化工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EPC项目煤制样设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宁波工程中安联合项目0729-P0032-0409-煤制样设备所需煤制样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

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宁波工程中安联合项目0729-P0032-0409-煤制样设备所需煤制样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204-3833-1365-B1

2.项目内容:(重招)宁波工程中安联合项目0729-P0032-0409-煤制样设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联合制样机组\进料粒度≤150mm 出料粒度≤13mm
1.00
包1-煤制样设备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3月10日、安徽淮南中安项目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方应该有在石油化工、电力、矿山行业的类似输储煤装置中,有三家(三个独立项目)及以上成功运行的独立且属实的业绩,代工、分包或几家共享的业绩无效。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相应的用户证明资料,包括买方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交货周期、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实际的运行性能。 5.投标方近三年没有被相关行业、单位通报过质量问题或工期延期等不良业绩。 6.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设备交货期: 2018年03月10日。 8.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符合技术招标文件要求。 9.偏离重要合同条款的,即:支付条款偏离(预付款保函)、质保期条款偏离(支付条款、质保期条款详见合同条款及招标技术文件规定)。 10.下列设备均指单台设备配置要求,技术要求中标注★号条款,任何负面的偏差都导致废标;凡★号后整段所述内容均为该条款否决项。 11.4.1基于现场煤制样设备性能应有如下保证值: 4.1.1联合制样机(1台): ★入料粒度(mm):≤150; ★出料粒度(mm):一级出料粒度≤6 ≤13;二级出料粒度1-6(可调); ★适应水分(全水) ≤12%; ★生产率(kg/h) :1300-1800; ★制样方式:两级破碎 、两级缩分; ★缩分比:1/4、 1/8、1/16(可调); ★符合标准GB 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 12.4.1.2颚式破碎机(1台): ★入料粒度(mm);≤100;出料粒度(mm):6-38(可调);适应水分(全水):≤12%; ★生产率(kg/h):500-1000; ★符合标准GB 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 13.4.1.3锤式破碎机(2台): ★规格A:入料粒度(mm)≤150;出料粒径(mm)≤3,6,13(可选);配有6mm,13mm粒径筛板;适应全水分≤15%的煤种; ★生产率(kg/h):1200~1800; ★规格B:入口粒度(mm)≤50,出料粒径(mm)≤1,3,6(可选),配有1mm,3mm粒径筛板;适应水分≤15%; ★生产率(kg/h):300~600; ★符合标准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 14.4.1.4对辊式破碎机(1台): ★入口粒度(mm)≤13,出料粒径(mm)0.5-3(可调);适应水分≤12%; ★生产率(kg/h):300-500; ★符合标准GB 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1月21日8:00时至2017年11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s://)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s://或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12月12日09:00时前与孔祥迪(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姜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见招标文件。

21.投标说明:一、咨询方式 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模拟解密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01051957458。 2、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 二、报名及费用支付 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上支付,支付完成后可开具电子发票(详见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上"在线上支付保证金"系统中选择“在线代扣(实时到账)”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选择“银行网银、归档付款”,根据系统生成的支付账号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进行第二次招标,已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二次招标的标书费。具体操作如下:在投标网站进行第二次招标在线报名;发加盖公章的“确认投标函”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确认投标函内容包括:第一次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招标文件的支付凭证(网上支付截图或电汇底单),第二次拟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日期。 三、投标文件制作 1、请投标人报名后即在系统中申请CA证书,无CA证书则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 2、投标人必须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软件及操作流程可以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左下角下载),如采用其它方式编辑无法实现在线上传。 3、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请打印后签字盖章,再扫描上传,其余需盖公章部分可用电子签章。投标函和投标一览表无法导出,电子版不用签字,加盖电子签章即可,纸质版必须手签。 四、投标文件递交 1、现场递交的文件共4个包:包1—不加密电子技术文件U盘、包2—不加密电子商务文件U盘(拷贝EXCEL版报价表(如有))、包3—纸质版技术标书一正一副、包4—纸质版商务标书一正一副(含投标保证金),各包须单独密封。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与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为同一版本生成,如因版本不同造成系统无法识别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如因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上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递交或邮寄至开标地点。投标人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如模拟解密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01051957458尽快解决。投标时间截止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纸质版和U盘不再接收;投标时间截止已成功上传加密文件但未成功递交纸质版和U盘的,纸质版和U盘不再接收。 3、投标人需在开标后半小时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如需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必须事先发邮件与招标联系人确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邮寄过程存在丢失、未及时送达、破损等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提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应当做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正文第四部分《评标标准与方法》中“初步评审审查标准”、“详细评审标准”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书面响应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不满足要求。 2、本次招标所有的变更公告和澄清文件均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登录平台查看。如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1211306049@qq.com)。 4、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以上要求为准。。

22.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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