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永嘉县环境保护局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编号: F-GB20171110012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永嘉县环境保护局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设备一批,采购预算:550000元;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步骤: 第一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嘉县招标投标网http://61.164.96.196:7088/yjcms/注册、完善资料、账号审核(需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原件带至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审核)、报名。(如已有账号,则可直接报名) 第二步、报名资料现场递交或扫描发邮件(须完成第一步后) 1、报名资料现场递交时间: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2、如已在网上报名,也可选择不来现场报名,只需报名资料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即可([email proteed] )。 3、报名费用:500元 未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或未现场报名的单位将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 09: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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