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人为 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公司承建的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LJ18标段工程任务,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声测管、钢筋套筒。项目声测管、钢筋套筒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LJ18标段起点桩号K0+828.776,止点桩号K10+025(LZK10+015)。路线全长9.201Km,分为路基、桥涵、隧道、防护、排水、分离式立交工程等工程施工。沿线主要结构物有黄桷坳大桥、余家湾大桥、石马河大桥、龙神湾大桥、改脚寺大桥、京竹坝大桥、红岩坨大桥、石盘特大桥、安家山隧道(左、右线)。 2.2招标内容: 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LJ18标段,需用直径57mm声测管约26300米,直径22-32钢筋套筒约210000个,预计使用开始时间为2017年12月,实际供货批次、数量和供货时间根据使用项目的施工需求确定,若本年度内招标人下属其他项目还需用同类产品,则与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协商谈判,出厂价按照本次招标结果中的出厂价执行,运费根据实际情况谈判协商确定,同等条件下则优先选择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声测管、螺纹钢连接套筒生产或销售 业绩,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须具备投标产品配套加工设备与专业技术力量,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2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2017年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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