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晋南热电厂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晋南热电厂工程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东海垵工业集中区福能晋南热电厂。
2.2本项目要求: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装置应是工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经济,且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GB13223-2011环境保护、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的要求,应同时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3主要内容包括:
标段 |
招标项目 |
合同编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技术要求 |
标段一 |
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总承包工程 |
GC2017-015 |
台 |
3 |
暂定2018年6月30日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3.1第三台锅炉的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系统的实施依项目情况而定;招标人决定实施第三台锅炉的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系统时将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收到通知后再组织第三台锅炉的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系统实施,第三台锅炉的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系统的费用按合同约定包干价格保持不变;招标人有权取消对第三台锅炉的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系统的标的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在竣工结算时扣除该取消项目的全部合同费用,承包人不得就上述事宜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合同外费用支付。
2.3.2承包人负责上述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设计、设备选择(包括电气、热控、仪器仪表等全部设备、材料、软件)、采购、运输和存储、制造及安装、调试、试验和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性能验收、培训和最终产品交付投产等。详细工作界面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3投标人必须对上述相应标段中的全部工程与服务进行投标,评标及授权均以标段为单位,不得仅对某个标段中的部分工程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工期:详见上表 。
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投入商业运行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方应具有环境工程甲级设计资质(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禁止列入“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3.2.3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2.4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5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
具有30MW以上机组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系统装置5台及以上且已通过验收的业绩(2014年1月1日至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