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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青山至李资段)及羊昌互通(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693号文

本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青山至李资段)及羊昌互通(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693号文件批准建设,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5]285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6﹞210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资金(车购税)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1.96%,银行贷款68.04%。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标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青山至李资段)及羊昌互通,路线起点在遵义县青山顺接青山至檬梓桥高速公路,并与杭瑞高速形成十字交叉,终点在贵阳市乌当区羊昌镇,沿线经过新蒲区、遵义县、开阳县和乌当区4个县(区)。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3.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6.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路线全长118.211公里。 中间主要控制点:遵义市遵义县喇叭镇、龙坪镇、毛栗镇、尚嵇镇,贵阳市开阳县楠木渡镇、永温镇、开阳县城、禾丰乡,贵阳市乌当区羊昌镇。 羊昌互通立交,为在遵贵扩容与贵瓮高速高接高羊昌枢纽互通西侧约1公里处的贵阳二环高速落地互通,连接地方道路羊昌环线。其中主线起终点桩号为K27+700-K28+900(贵瓮高速延伸桩号),长度为1.2公里,匝道长度1.274 公里。主线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互通区主线设桥梁2座,匝道设桥梁1座,累计长度为585米,新田1号桥(11×30米T梁),新田2号桥(3×40+25+2×40(右幅)T梁;5×40+25(左幅)T梁),匝道桥(30米T梁),5道涵洞、通道。 2.2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为止。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ZGF-18,具体内容见下表: , 标段号 对应合同段 起讫桩号 里程 (公里)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目标 ZGF-18 路基桥隧1~12及34、 绿化13~19、小型预制构件20~21、路面 22~23、桥面防水 24~25、交安26~27、 房建28~29、机电 30~32、桥梁涂装33、房建装修35~36、外接电37~38 遵贵扩容K0+347.835~K120+454.11,羊昌互通K27+700~K28+900(贵瓮桩号) 119.411 一、验收阶段: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要求,对照项目已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设计文件,开展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青山至李资段)及羊昌互通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服务作; 2、指导监理单位完成环保监理总结报告的编制;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工作总结的编制; 3、对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进行调查和布点监测; 4、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和国家、环保部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对于环保验收的最新规定,编制包含但不限于验收所需提交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实施方案和报告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各类文件报告,并保证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 5、负责联系召开所有现场检查督查会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议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按相关程序报批,直至本项目环保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获得批文)。 通过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甲级)(含交通运输类别)或获得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可以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许可,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环境保护技术咨询(含验收调查)服务的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验收调查服务投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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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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