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汽车东站综合楼LED屏幕租赁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LED屏位于青银高速青岛出站口,深圳路与辽阳路交界处,原屏建于2010年,该LED屏钢构架面积为(28mX16m)448㎡,钢构架27吨,LED自重24吨。 LED屏及配套设施为台式电脑一套、信息交换机一台、视频播放器一台、广播控制器一台、功放一台、电脑桌一个、led模块一批。 2.2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承包经营期共计5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3招标范围:对原LED屏升级改造同时取得5年的经营使用权。 2.4承包经营项目:广告经营。 (2)经营范围需具有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业务;具备广告媒体经营经验和经营业绩。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 (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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