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 经 额尔古纳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额发改字【2015】97号批准建设,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木栈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088.4平方米,其中:1、2号岛内2米宽人行步栈道3960平方米,2号岛内1.5米宽人行步栈道85平方米,1号岛内人行步栈道平台310.5平方米,2号岛内人行步栈道平台365.21平方米,康大街2米宽上山人行步栈道1870平方米,康大街1.5米宽人行步栈道89.4平方米,康大街3米宽人行步栈道369平方米,康大街平台512.74平方米,康大街悬崖平台536.5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内蒙古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 招标控制价:5,580,982.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木结构设计、安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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