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郑东计财发改【2015】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项目业主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6其他要求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 20 日至2017年11月24 日下午17: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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