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机场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关于喀什机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7】880号文批准,项目法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和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共同筹资,招标人为喀什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喀什机场。 2.2.1土方及地基处理工程:土方及地基处理工程挖方约28万立方米;填方量约19万立方米。 2.2.2道面工程:改扩建平行滑行道、联络道、扩建站坪总面积约34万平方米。 2.2.3航站区总图工程:新建停车场约50000㎡,单体场坪约40000㎡,新建主干道道路面积约7000㎡。 2.3招标范围:根据民航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关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对喀什机场改扩建工程内涉及的各专业工程质量进行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飞行区场道工程、排水工程、供油工艺管线及附属工程的原材料、土基、级配砂砾垫层、水稳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混凝土面层、现场压实度、混凝土试块等抽检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含业主方送样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直至配合比试验成功为止);航站区道路、场坪、人行道、综合管沟的原材料、土基、级配砂砾垫层、水稳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混凝土面层、现场压实度、混凝土试块等抽检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2.4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2需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及以上。 3.3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 3.4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5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3.6近3年(2014年1月1日起),有完成机场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 3.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机场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类的试验检测上岗证书。 3.8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起),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0日至 2017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 14:00 时,下午16:00 时至 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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