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019年6月液氨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NZB2017-10-02034/01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019年6月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 2018年-2019年上半年氨,含量≥99.6%、残留物含量≤0.4%,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应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2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3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2.4制造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或经销商均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证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相关合同。 2.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货物运输、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6投标材料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 2.7投标材料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2.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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