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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小乌村、细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小乌村、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小乌村、细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期间为自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五个工作日。

1.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小乌村、细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0724-1700A35N4816
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60.00万元(各子包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招标限价)。
3. 项目内容及交货时间:本项目分为3个子包。每个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全部子包进行投标,而且不允许仅对子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对不同的子包可以兼中。
子包一:大同村一体化集约式膜技术污水处理器。
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采购的处理设施为一体化集约式膜技术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的总能力为650吨/天,采购数量:4台。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的售后服务等。
子包二:小乌村一体化集约式膜技术污水处理器。
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采购的处理设施为一体化集约式膜技术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的总能力为1000吨/天,采购数量:6台。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的售后服务等。
子包三:细沥村一体化集约式膜技术污水处理器。
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采购的处理设施为一体化集约式膜技术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的总能力为1600吨/天,采购数量:7台。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的售后服务等。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4. 交货5. 招标限价:子包一(大同村):390.00万元;子包二(小乌村):510.00万元;子包三(细沥村):960.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对应子包的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时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近一年及最近一个月报表,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开标时间必须包含在有效期内。)。
7)供应商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屏)。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可从2017年 11 月 22 日起至2017年 12 月 13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到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子包)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8.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公示期间或者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子包一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 币40,000.00元;子包二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子包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10. 投标文件必须在下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2:00-2: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2:30 (北京时间)
开标11. 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2.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3. 本项目下所有公告、修改或补充均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网站发布。
14. 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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