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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清扫保洁项目垃圾收集亭采购及安装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南丰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清扫保洁项目垃圾收集亭采购及安装标招标公告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人:南丰县康赣环保科技有限
南丰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清扫保洁项目垃圾收集亭采购及安装标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南丰县康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南丰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清扫保洁项目垃圾收集亭采购及安装标招标公告
1. 投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清扫保洁项目垃圾收集亭采购及安装标已由上级批准,招标人为南丰县康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投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垃圾收集亭采购及安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见附表一《货物采购需求表》。
2.3 交货期:收到业主书面通知后15日内完成通知清单的供货工作,分批安装。
2.4 招标范围:见附表一《货物采购需求表》。
2.5 标段划分:1个垃圾收集亭采购及安装标。
2.6 招标内容:详见货物清单。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公交候车亭或垃圾收集亭或阅览亭等类似产品的产品制造商。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税记录证明材料为2016年11月份后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原件,社保记录证明材料为2017年7月份后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须出具其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本单位的其他在职人员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为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5)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封装在现场递交的原件档案袋内)。
(6)投标人必须提供4桶型垃圾收集亭样品一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其他要求:(注:(1)至(4)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1日至 2017年11月28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 10时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QQ:335666923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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