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服务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 港口区
招标项目分类:服务 交通运输与物流 公路 道路客运组织与管理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2日 15: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 17:0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广西防城港核电站是我国西部首座核电厂,初期设计规划6台机组,自2010年7月30日开工建设以来,已完成一期两台机组建设并投产,二期三、四号机组在建,各方设备、人员已进入运营。为保障电站日常交通运输以及各类活动用车服务,招标人需委托专业化的交通服务提供商为公司提供各项交通服务和车辆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
1) 交通运输服务(上下班班车、会议用车、工作用车、接待用车、临时租赁等);
2) 自驾车租赁管理服务;
3) 行政后勤运输服务;
4) 医疗救护车;
5) 提供24小时值班用车;
6) 参与应急值班;
7) 招标人车辆的驾驶服务(招标人提供车辆、保险、维修、油料,投标人提供驾驶服务)。
服务期预计为2年,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为大中型企业提供交通服务的能力(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在本合同期限内仍与其他单位存在合同关系,投标人不能因履行其他合同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即中标后仍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用于提供服务的自有燃油大巴(40座以上)、燃油中巴(20座)总数不少于24辆,燃油小车(5-8座)不少于23辆,电动小车(5座)不少于23辆。且对以上车辆拥有所有权,并且车辆出厂日期距投标报名最后一日在6年以内。
5)投标人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倒算)内未发生交通运输重大责任事故。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7)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