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3200户户用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保发改备案【2017】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德县新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监理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保德县南河沟乡、桥头镇、韩家川乡和窑洼乡共计四乡镇98村3200户贫困户,每个贫困户的自有屋顶50平方米建设,每户装机容量为5KW,总规模16MW; 3、招标范围: 保德县3200户户用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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