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公务车辆车载终端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711-X015001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公务车辆车载终端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8,500 四、采购数量:1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法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22日 至 2017年11月2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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