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六批非物资类项目(HB1756) 非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1756
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六批非物资类项目(HB1756)
非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详见附件“概况一览表”
(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概况一览表” <
| 序号 | 分标 编号 |
分标名称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报价方式 类型 |
合同 | 工期/服务期/供货期 |
| 5 | HB1756-05 |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2017年湖北电力培训管理仿真平台设计与开发(培训管理体系深化应用与推广) |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将“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2017年湖北电力培训管理仿真平台设计与开发(培训管理体系设计咨询)”项目成果在省级培训中心通过信息化工具进行实施推广;同时,将项目成果推广至各地市公司培训分中心,主要工作包括各培训分中心的培训管理现状调研,培训管理体系的优化调整,信息工具的上线应用及项目成果的深化运用。 | 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和企业咨询管理资质 | 固定总价承包报价方式 | 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6 | HB1756-12 | 国网湖北十堰竹溪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分系统加装改造 | 国网湖北十堰竹溪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分系统加装改造项目。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工程量清单报价 | 工民建工程施工合同 (简明版)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
| 7 | HB1756-13 | 国网湖北检修公司荆门运维分部变电生产运行通勤车租赁 | (1)项目内容:选取合格的客运单位完成变电生产运行人员接送任务。 (2)招标范围:①运输路线:荆门运维分部途径二广高速至双河变电站(往返100公里),荆门运维分部途径二广高速至孱陵变电站(往返300公里);②运输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7:30荆门市白庙路98#发车,下午17.00双河变电站、孱陵变电站发车(365天,往返2趟/天);③运输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车辆营运证及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固定总价承包报价方式 | 汽车服务合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 8 | HB1756-14 | 国网湖北计量中心2017年室内检定实验室地面维护保养 | 国网湖北计量中心2017年室内检定实验室地面维护保养。 | 经营范围包含项目实施内容、具备相关经历与能力。 | 固定总价承包报价方式 | 工民建工程施工合同 (简明版)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
| 9 | HB1756-15 | 国网湖北黄龙滩电厂检修分场安全智能工器具柜系统定制安装 | 根据现场实际设计、定制、安装一套安全智能工器具柜系统,主要包括智能抽湿除湿型监测柜、自动排风除湿型监测柜、自动排风除湿柜、门禁系统、电脑操作平台、视频系统、软件等,并完成现场的调试。 | 1、具有安全工器具柜研发、销售或拥有设备制造的公司; 2、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技术服务的人力资源,并提供有关技术人员的资料;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生产能力等; 3、近三年内具有设计、研发和销售或制造过安全工器具柜,提供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实例;在电力行业必须有一定的同类安全工器具柜相关应用业绩,以及证明产品本身的品质优良满足使用要求。 。 |
固定总价承包报价方式 | 黄龙滩水力发电厂检修分场 安全智能工器具柜系统安装合同 |
合同签订之其起一年 |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概况一览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安全质量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采购日前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被列入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管理黑名单的。
3.4应答人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近三年内未违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政准入规定。
②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采购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24日(法定工作日),每日8:30—12:00时,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