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路网改造工程(道路面源污染)大连圣海开发项目规划路(前进大街-前进西街)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路网改造工程(道路面源污染)大连圣海开发项目规划路(前进大街-前进西街)勘察设计 2.2招标范围:管线排迁综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配套路工作范围除包含主体工程外,还包含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设计)、勘察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不另计费)。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设计成果: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近3年内(即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设计、勘察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