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安镇第三批扶贫开发项目红光村1、2、4组道路整治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洪安镇第三批扶贫开发项目红光村1、2、4组道路整治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负责落实,比选人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洪安镇第三批扶贫开发项目红光村1、2、4组道路整治工程 2、项目地址:洪安镇红光村1、2、4组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2014年以来已完成1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1、请各比选申请人于2017年 11月 22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日09: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