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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223团清真寺管委会购买电动汽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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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第二师223团清真寺管委会购买电动汽车已由第二师财务局以师财发【2017】21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第二师二二三团,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地点:第二师二二三团; (2)采购规模:购买四轮电动汽车一辆。 (3)招标内容:购买四轮电动汽车一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制造或销售能力,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5天,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电汇):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出。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装订在商务标中,(以网上平台缴纳成功回执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上发布。 八、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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