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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2017年11月份服务非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次项目采购人为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

本次项目采购人为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意向的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本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的能力。 3.1应答人及其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3)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采购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应答人在应答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应答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应答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应答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365天*3)。如应答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应答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c)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竞争性谈判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d)被责令停业的; e)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f)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g)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相应标包应答。 h) 2014年度至应答截止时间前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试验报告行为的。 3.2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需求一览表。 3.3财务要求:无。 5.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2月1日8:30-10: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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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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