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车辆采购 二. 采购项目编号:ZPC2017货字401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车辆采购,别克2017款君威1.5T自动领先型20T轿车,排气量1.5升。具体配置参数见附件《项目需求》。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7.58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昭平县财政局昭财行函[2017]68号《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函》。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3日 至2017年11月29日 (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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