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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绿廊等七块绿地亮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海门市东海绿廊等七块绿地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海门市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7))20号第32条、海门市城建指挥部专题会

本海门市东海绿廊等七块绿地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海门市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7))20号第32条、海门市城建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批文号 (2017)01号。项目业主为海门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招标人为海门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东海绿廊四个分区、民生河西侧海门河南侧、青西河两侧、海门河北侧狮山桥至长江路桥、大同苑、张南苑、青溪园等;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596.5万元; (3)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等 级 一 东海绿廊四个分区、民生河西侧海门河南侧、青西河两侧、海门河北侧狮山桥至长江路桥、大同苑、张南苑、青溪园 596.5 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须注册于本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含临时)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企业业绩要求:2012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城市绿地亮化工程施工,合同造价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1)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栏《关于采用CA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数据审核,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企业办理诚信档案数据库入库手续的通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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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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