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质化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煤质化验设备
2.2 数量:6台(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2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须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3.4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及报表。
3.5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期间注册并登录网上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