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全厂工程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变更公告
2017-11-22
招标编号:HNZB2017-11-06114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全厂工程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1.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2.1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018年度全厂工程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项目
标段二: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全厂工程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项目
1.2.2招标范围:
全厂工程车辆维护保养,车辆包括:推土机、推扒机、多用途货车、叉车、装载车、挖机及小客车。
其中:
标段一:工程车辆占总数的2/3。
标段二:工程车辆占总数的1/3。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经营范围必须有: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
2.2.2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工作业绩和相关证明文件。
2.2.3投标人严禁借用资质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严肃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本项目联系人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均为投标人员工,同其签有劳动合同、具有至少1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招投标过程中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分别及时提供进行查证。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人具有借用资质嫌疑而予以拒绝。
2.2.4投标人必须同时报名两个标段,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将不予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时也必须同时投标两个标段,只成功投标单个标段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做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1月1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