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配套建设2台17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除尘方式为一炉一塔石灰石-石膏湿发脱硫装置(含协同除尘),本标段为:
1.1、脱硫、燃料系统运维:脱硫、燃料系统运行、日常检修维护(不含大、小修)总承包外委(含安全文明生产保持等)。
1.2、人员配置要求:共计38人,年龄≤45周岁,技术工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燃料运行配置20人,脱硫运行配置12人,均执行“四值三运”倒班运行制度;脱硫燃料运维配置管理人员1人,脱硫燃料运维配置检修人员5人,负责日常脱硫、燃料系统所有设备的一切检修及维护(含热工、电气、机务、安装、焊接、信息等运维工作,不含大小修的大型工作);
1.3、投标单位施工人员工、休、劳动保障等情况符合《劳动法》要求,投标单位同聘用员工为合同关系,投标单位对其员工承担保险、安全、薪酬、休假等一切责任。
1.4、脱硫及燃料运维工程,共1标段,投标方现场实勘,劳保用品、工器具、安全设施辅材均投标方;其他备件、低质易耗品招标方供材,投标方施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2.2.2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
2.2.3 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3项300MW级及以上机组的脱硫检修、运行和输煤系统运行、检修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以业绩合同为准)。
2.2.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持有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安全事故证明。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23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无格式要求,投标人自行制作)、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6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