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远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取水口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
2.2建设规模: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留有2×1000MW机组扩建余地。本期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3计划工期:以下达开工令日起算,总工期9个月。
2.4招标范围:取水头部、取水头部至补给水泵房前池的取水管线、补给水泵房建筑、结构施工、补给水泵房区域内管线、检修道路。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其 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三年内穿堤或取水工程项目完工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提供对应的合同及竣工证明;
(4)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神华集团或子分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近3年(2014年1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下同)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