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防城港供电局2017年生产维护材料费项目数据采集器等物资(二次招标)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防城港供电局2017年生产维护材料费项目数据采集器等物资 (二次招标) 1.2. 编号:0002200000025520,招标代理编号:G545-ZQSH-ZB-1717963 1.3. 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资金来源:本局自筹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 招标服务单位:无 1.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 交货时间 标包号 交货地点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特殊包 1 数据采集器等 2017-12-30 1 广西防城港市 / 否 注: 1、具体标包划分和招标范围详见标包划分表和采购明细。 2、标的物描述:为防城港供电局2017年生产维护材料费项目购置一批数据采集器等物资,用于生产维护。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尚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商业信用,具备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8)代理商竞标须具有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合法授权书。(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取得合法的代理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经销商投标的需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对存在地区总代理的零售业商品,地区总代理不参与投标时,下级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存在第(9)点情形时可以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1月29日17时3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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