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镇赉县建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镇赉县政府部门采购任务通知单17294号》对“镇赉县建平乡旱改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23日至 2017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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