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邵阳县蔡桥乡德云村贫困村道路工程项目 已由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邵发改审[2017]11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邵阳县蔡桥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贫困村国开行融资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县蔡桥乡德云村贫困村道路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邵阳县蔡桥乡德云村 ;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预算约为407.8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全长8.915KM,其中拓宽长度1KM、新改建路面4.5米5.049KM及新改建路面3.5米2.866KM;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 2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最近六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查询网址。 5、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最近六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查询网址。 6、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应无在建项目,招标人将查实,如有违反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 7、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2年10月9日-2017年10月8日)必须独立完成一个国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完成过1个长度不小于5公里的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必须提供在法定媒体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并能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10、招标人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中均没有登记的单位的投标。招标人也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度D级、最近连续两年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最近连续三年指的是2014年-2016年)。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年 11 月 23 日~2017年 11 月 29 日17时止(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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