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临湘市黄盖镇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第二次)已由临发改招[2017]1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湘市黄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临湘市黄盖镇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临湘市黄盖镇改造危房200栋,改造道路16000平方米、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排水沟4500米、路灯160套、挡墙4300平方米、绿化、垃圾收集点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所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服务。 2.5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期8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①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②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明(处于有效期内); 3.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且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并提供网上公示打印件)。 3.3、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期间到岗履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3.7、入围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必须完成过1个项目投资金额800万元以上工程业绩。入围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合同书、完工验收证明资料。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1)、请从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11:30分,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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