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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上海仓顺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脱硫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华能上海仓顺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脱硫石膏销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17-11-060881.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脱硫石膏销售。本项
华能上海仓顺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脱硫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1-06088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脱硫石膏销售。本项目分四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投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的投标单价可以不同,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预估全年脱硫石膏总量15万吨,平均每月1.25万吨。第一标段数量6250吨/月,第二标段数量3125吨/月,第三标段数量1875吨/月,第四标段数量1250吨/月。
招标方提前一天制定次日的脱硫石膏销售计划并告知投标方指定联系人,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计划安排,于次日安排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装运并销售脱硫石膏。脱硫石膏装车由招标方负责。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经营范围须具有销售建筑材料、脱硫石膏或加工石膏产品。
2.2.2投标人近三年内有脱硫石膏销售业绩,且公司年均销售或使用量不少于5万吨,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脱硫石膏和产品销售处置合同资料。
2.2.3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的石膏堆场或租用石膏堆场的合同和资料,堆场容量不少于10000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注册联系人:赵宏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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