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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张家界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6】3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本张家界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6】3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阳湖坪经济开发区C区; 2.3 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6701.1㎡,拟建设综合训练塔11层共2054.8㎡(地上十层,地下一层186.8㎡)、战保大楼四层2600㎡、室内训练馆四层2046.3㎡及300米环型跑道田径场一个。工程投资约2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21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纸,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1 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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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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