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2018年商业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2018年商业保险服务项目; (4)招标内容:山东省全境内的省公司及其下属地市分公司、联营公司、托管公司、加油(气)站、合作经营管理社会加油(气)站等,投保险种主要包括: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现金险、财产一切险、货物运输责任保险、出行乘坐交通工具人身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车辆保险等8项。 (5)本次招标划分1个包次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内的相关保险服务。 3.服务要求 3.1.1.协调机构设置。保险公司山东省公司成立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项目小组,负责协调包括承保、理赔服务等相关事宜,小组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小组组长配合被保险人、并对其分支机构的服务予以监督、协调和落实。 3.1.2 属地服务及出单要求。为保证投保项目属地化服务,除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省本部乘坐交通工具人身保险外,对于其他保险,承保公司协调省内17地市分支机构按被保险单位出具保单(出单分支机构的选定必须经招标人和承保公司山东省级机构认可)。对于安全生产责任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87号)(见附件)要求,山东省需要统一确定有资质和能力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供应商,各保险公司需确保满足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险供应商的专业资质和承保能力,保险条款、费率、出单要求等要满足省安监部门和各地市安监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能够符合安监部门对于危化证换证及日常安全检查的相关要求,如果保险公司不满足相关要求,视同违约,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相关损失。17地市分支机构需组成现场服务小组,小组人员专人专责,明确理赔程序及联系方式。投保资产出险后,由标的所在地的现场服务人员负责现场查勘、材料搜集、定损理赔等服务工作。上述机构必须明示理赔人员,该人员如调动离岗,须将保险公司接替人员及其联系方式及时告知被保险人。 3.1.3.查勘时效。保险公司需设立 365 天无休日,24 小时报案、咨询受理电话。根据生产企业不可间断特点,保险事故发生后,在理赔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被保险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与理赔人员沟通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理赔时以被保险人出险记录与现场图片为依据。 3.1.4.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损失金额50万以上)时,在案情基本明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按照双方认可的损失金额的 50%预先支付赔款,帮助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当双方就保险事故赔款达成协议后,30天内保险公司应将赔款全额划至被保险人账户。第三方责任事故涉及人伤,因抢救受害人需要支付抢救费用的,应甲方要求,经审查核实,乙方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全部医药费用。 3.1.5.监督。保险公司设立客户理赔投诉电话,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案件及时登记备案。保险公司应根据客户合理投诉要求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并定期就投诉情况、整改情况与我公司沟通 其它各险种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涉及本项目招标险种的全国性保险公司。 2)具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016年具备保监会风险综合评级A级资质或国际机构(穆迪、标普、惠誉、贝氏)评级A级资质; 4)在山东省内17地市有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在17个市地开展业务的发票原件) 4.1.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石油石化行业商业保险服务业绩。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 请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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