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五采气厂2018年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 2017-0033322-CQYT-0004376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第五采气厂作业一、三、四区维修点和作业一、三区料库需要治安保卫值守,共计21名保安。 2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 2 招标范围:门卫值班,治安巡逻,重点要害场所守护,治安安全检查以及应急事件处理等,包括以下内容: (1)第五采气厂作业一、三、四区维修点和作业一、三区料库治安保卫值守; (2)作业四区设有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每班安排1人24小时值守。安装了电子巡检系统,设有巡检点5个,安排1个人每2小时巡检一次,在特殊时期安保期间,每1小时巡检一次; (3)各个维修点内锅楼房、宿舍楼、办公楼、消防水系统等重要部位每2小时巡检一次; (4)安排应急处置小组,加强训练,对突发事件响应处置不大于3分钟; (5)对进入各个维修点的外来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并进行登记,对出入维修点和材料场的车辆进行派遣单核对和登记。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保安服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6信誉良好,近三年(2015、2016、2017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现象,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近三年(2015、2016、2017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9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将在初步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如投标人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10拟派人员需提供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1月29日 17时30分00秒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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