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高压加热器EPC项目
2、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实施。
2.2招标范围: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高压加热器EPC项目;
2.3总承包工程范围:三河电厂#1机组#6高压加热器设计、制造、供货和安装; 旧设备拆卸并运至厂内指定存放点,新高压加热器厂内运输、现场吊装、整体就位安装; 提供所有本次改造所涉及的施工耗材,并负责专用工具制作; 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保温、脚手架、起重等特殊工种施工; 负责加热器更换涉及的所有现场设备、设施的拆装,施工后恢复原状;所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外运;配合设备试运和调试及消缺,配合开展试验、检查、验收(如安评、环评、职业健康等)、及最终交付投产全过程的相关工作。
2.4合同周期:计划到货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前。自现场具备拆装条件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3同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提供证书复印件)
4.4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发电厂高压加热器供货业绩不少于10台;(提供合同复印件)
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4.8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5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